总局已核准的公司名称(此公司无行业分类)侵犯我公司商标权,此公司商号与我公司商标名称完全一致,该公司现已核准并由注册地颁发营业执照。我公司有充足证据证明该公司设立人明确知道我公司持有商标,烦请说明如何向总局申诉、维权。
如认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字号涉及企业侵权行为,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向该企业所属地的市场监管机关提请处理。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三)外商投资企业。”
请问这条规定的意思是只要是外商投资企业就能注册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名称,还是需要其他的条件?
申请核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需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请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进入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系统申报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总公司在北京,注销了在外地的分公司,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吗?咨询了北京工商,说不用操作。可是在总公司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还显示有分公司,这和实际不符,应该怎么操作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某煤矿是当地村委会1998年申请,XXX个人出资于2001年成立的企业,有注册资金和审计报告,但企业经济类型申请为“集体分支机构(非法人)”,现在独立核算、独立纳税。需要变更为“集体所有制”,以便对外融资。
依据《民法总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申领,需由企业法人申请,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如果需要新设集体所有制企业,应按照《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有关内容申请设立,具体请咨询当地企业登记机关。
天赐好运大农业生物工程技术服务股份公司,(国)名称网上核准内函字【2017】第10808号,已经核准。大农业生物工程技术服务,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系统是行业代码M7511-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业,可以注册。但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系统,却遗漏了该行业,以至于无法注册企业名称。请技业务术人员及时补充为盼。
请问,公司变更欲升级为投资公司,希望在名称中使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请问这个名称变更的核准在哪里经办,材料有哪些,表格可以在哪里下载。
我们是注册在上海市的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企业名称变更为不含行政区划的,应当向该企业的登记机关递交名称变更申请材料,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后,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核准后,在企业的登记机关办理名称变更手续。
私人企业或国有企业为何不能注册研究院有限公司?请相关文件是什么?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有哪些?谢谢
“研究院”一般为事业单位或者民办非企业的组织形式,2012年《工商总局关于服务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提出,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允许其使用原事业单位名称(去掉原主管部门)或者符合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其他名称。因此,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研究院”可能使公众对企业的性质或组织形式产业误解。
我去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企业核名业务,名字中含有中文数字九,业务员经过两两核对最后确定是可以使用的,准备开登记通知书时候碰巧路过了位领导,业务员顺便问了一句这个名字行不行,领导看后说数字不可以使用,带9数字的不行,九字不行,玖字也不行。
我之所以想用带九字的作为企业名称是因为有特殊含义,换成同音字(比如久)意义没法解释,而且前面核查已经通过,若那个人不路过就不会不通过了,而且核查时候带中文数字的企业很多,为什么就我用就不行了,感觉到极大的不公平。
我回家网上查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里:(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我想问这个“数字”包含不包含中文数字,若中文数字不可以使用作为企业名称,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企业名称中含有中文数字,请给我解释,谢谢!
你好,目前各省市在变更企业信息过程中,出现如下问题:
1、关于财务负责人,公司注册时候,工商部门进行备案,工商档案一直为此人;
2,之后公司出现财务负责人变更,工商部门不予备案和更新,只通知去税务部门变更财务负责人即可。
3、如果只调取工商内档,财务负责人就变成了“终身制”;
4、部分省市根据此问题修订了工商局的操作方式,如:自助机自助填写备案信息变更;或与税务联动实施变更。就实现了一致性。
5、但部分省市没有合适的办法,导致集团性跨区域的企业,统计工商信息时,信息滞后,工商注册的财务负责人终身不得变更;
这不是信息登记的初衷和目的,请总局能够给予合理的参考办法,实现信息的一致、及时、有效。
你好,请问下,假如企业设立时没有验资报告,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证明企业没有验证报告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