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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请问一般纳税人工会经费是否免征?

请问一般纳税人工会经费是否免征?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经费(筹备金)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43号)第三条 规定 缴纳义务人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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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能享受小微优惠政策吗 增值税和企业说所得税的

分支机构能享受小微优惠政策吗 增值税和企业说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文件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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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收优惠

房地产企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收优惠

我司为房地产企业,3月份预收款20万元,确认收入5万元;4月份预收款3万元,确认收入20万元。请问我司是否可享受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收优惠?那个月可享受?


如您所说的税收优惠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免征优惠,则应按照当期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来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增值税销售收入取决于纳税义务确认时间,具体可参看以下文件相关规定。

文件依据: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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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分公司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我公司是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一般纳税人,注册为深圳公司独立核算分公司,实际业务与深圳公司没关系,一直独立核算,2018年1-3季度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第4季度累计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未享受优惠),2019年1季度我公司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2019年2季度申报所得税不再享受所得税优惠(累计纳税额60多万),请问我公司应该如何办,是否回深圳公司申报、云南这边不再申报?或者全部在云南这边申报?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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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区提供养老家政服务免征增值税?

为社区提供养老家政服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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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税务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您好!请问:税务及财务均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上级公司是注册及经营地在上海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注册及经营地在太仓),分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各项政策条件,那么,分公司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施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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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12号文件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优惠也适用于月销售额不到10万的一般纳税人吗?

财税【2016】12号文件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优惠也适用于月销售额不到10万的一般纳税人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上述文件中享受优惠的缴纳义务人包括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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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无偿划转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资产无偿划转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如附件所示,全资母子公司之间,资产、债务及员工整体划转,是否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可否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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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开发票能否销售销售额1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个人代开发票能否销售销售额1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在减税降费的问答专栏里面有这么一段问答:

问: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以后,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是否可以适用新的免税标准?保险企业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能否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同时,保险企业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可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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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包月的个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停车费包月的个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公司名下无车辆,单位为部分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办公场地的包月停车费并取得物业公司开具的发票、员工私车公用外出办公事产生的临时停车费,问题1:包月和临时停车费是否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包月停车费是否要纳入个人薪资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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