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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方法,需要留存证明资料吗?需要签字确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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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5 16:5:4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文件规定,需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无需留存证明资料,亦无需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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