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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日起,个人购买首套住宅用房,是否仍可适用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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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 11:52: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2021年9月1日起,个人购买首套住宅用房,是否仍可适用优惠税率(1%、1.5%、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的契税政策目前仍然有效,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在政策有效期内可以适用。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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