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纳税知识 » 正文

企业销售旧车开票及纳税申报问题

gg2.jpg

2021-7-2 10:39:4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一般纳税人企业(非二手车交易公司),出售一辆使用过的车辆(购买时已抵扣)给个人,请问我司应该开13%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个人,再由个人到二手车交易市场换取0.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还是直接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代我司代征0.5%增值税后,无需再申报13%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二、……(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四、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第一条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第一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二)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八、本公告第一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0号)规定,第一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由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以及您的描述,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您企业非二手车交易公司,应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过户使用。您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不属于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应按照适用税率(13%)缴纳增值税,若未对个人开具13%税率增值税普票,可以按照未开具发票收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相关栏次;建议您根据上述情形,并结合您公司自身情况来具体判定。具体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税收征管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