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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8 10:37:3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政策依据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八条:“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第一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适用对象
● 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办理时限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操作流程
● 1.打开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验证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 2.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采集】,进入信息采集页面。
● 3. 填写申请表,必填字段不能为空。
● 4.点击“下一步”上传附报资料,点击页面超链接,可下载附报资料《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拍照上传。
● 5.点击“下一步”预览,点击提交,完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常见问题
● 1.【Q】:执业许可证类别如何填写?
【A】:填写申请表时,选择机构类别,系统自动带出执业许可证类别。若机构类型为“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类别一栏为“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若机构类型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类别一栏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机构类型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类别一栏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机构类型为“代理记账公司”,执业许可证类别一栏为“代理记账许可证”;若机构类型为“税务代理公司”或“财税类咨询公司”,执业许可证类别一栏默认为空。
● 2.【Q】:执业许可证书编码、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如何填写?
【A】:根据执业许可证类别,补充填写执业许可证编码、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可根据执业许可证书上的信息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