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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从什么时候起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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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4 11:14: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简称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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