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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4 11:37:3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含水电费“能源转售”服务。
当前我司需开票给乙方单位,请问可以在开票系统直接开具吗?开具完我司按照开具的税率进行缴税。我司需要去税局做登记手续的吗?
纳税人应按实际发生业务开具发票,偶然发生超出经营范围,有适用税率的可以直接开具发票,无该税率税目的需要在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税率税目;如经常发生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应在市场监管部门及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营业范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