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5 15:13:2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公司为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发票已经进行了退税勾选,但该发票还未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但因单价开具有误,现在需要红冲。请问我公司作为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时,对于“已抵扣”与“未抵扣”应该如何选择,对于增值税申报表会产生有何影响?针对此类情况,贵局是否有相应的操作流程提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
一、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
一、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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