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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内的通用手工发票,所有的都不能用了吗? 之前没用完的手工发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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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6 11:13: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监制普通发票包括“安徽通用手工发票”“安徽通用机打发票”“安徽通用定额发票”。

    根据各市征管要求不同:

    1.合肥市: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市税务系统不再向纳税人发放通用手工发票、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不含出租车专用发票)。纳税人结余的上述空白发票,可使用至2018年2月28日。

    2.阜阳市:自2018年7月1日起,阜阳市税务局网络发票开票系统停用。

    阜阳市结余的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通用机打发票(卷式,不含出租车专用发票)应于2018年7月1日前到税务机关缴销;纳税人结余的通用手工发票,可以使用到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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