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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9 14:30: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汽车销售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向其二级分销商开具“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级分销商作为存货核算,不办理上牌手续,销售时再向其终端客户开具“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请问:1、汽车销售公司能否向其二级分销商开具“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2、二级分销商销售时能否再次向其终端客户开具“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3、二级分销商取得的“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能否抵扣其销项税?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