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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0 11:4:2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发票专用章没盖全还可以在发票空白地方重加加盖一个吗,有什么相关政策吗,谢谢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