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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6 11:23: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城建税计税依据是增值税实际缴纳数还是增值税应缴纳数?比如应缴纳10万,实际缴纳了2万,其余8万用后期增值税留抵抵缴了,其城建税计税依据是多少
经批准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部分,应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但应区分2种情况:
一、如果欠缴的增值税没有按规定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按本期应纳增值税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若没有办理附加税费缓交手续,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二、如果欠缴的增值税按规定缴纳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按本期应纳增值税减去欠缴的增值税后的余额计算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