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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4 11:3:4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公司是安徽省淮南市注册的一家劳务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同时向多家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但对方单位有不同的需求,请问,我公司能否按不同合作项目,分别选择差额征税和全额征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属于资格备案,不能按不同项目合同选择不同的计税办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