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纳税知识 » 正文

一家劳务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同时向多家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但对方单位有不同的需求,请问,我公司能否按不同合作项目,分别选择差额征税和全额征税?

gg2.jpg

2021-9-14 11:3:4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公司是安徽省淮南市注册的一家劳务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同时向多家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但对方单位有不同的需求,请问,我公司能否按不同合作项目,分别选择差额征税和全额征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属于资格备案,不能按不同项目合同选择不同的计税办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税收征管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