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9-18 11:23:5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于2014年6月注册成立,根据藏政发[2014]51号文,第三条 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以及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第二条 税率适用 对2018年1月1日前已设立的老企业,按照《实施办法》政策,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15%税率到2020年,请问以上政策是否还有效,我司到2020年12月31日止是否仍可依照上述政策适用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您的企业符合查账征收的企业,那么您可以根据查找到的上述政策来享受相关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