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9-24 9:59:1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关于您提交的问题,请参考如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根据以上文件,自用房产税征税范围内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