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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7 9:45:1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公司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拿出一部分扣缴手续费来奖励给具体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的两位财务人员,请问要并入其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依据上述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