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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了“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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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7 10:10:1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了“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物品包括车辆、机械设备之类的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因此,如符合上述规定,可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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