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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7 10:16:3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保费缴纳由社保部门核定传递计划,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如您需要缴纳社保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纳:(1)通过微信缴费。微信搜索并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点击下面“微服务”-“社保费缴纳”,选择对应模块,办理社保费缴纳。(2)通过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自然人社保征收”,办理社保费缴纳。(3)通过“网上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APP手机端缴费。手机下载“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版)”,通过“首页”-“我的税费”-“缴税费”-“社保费”缴费,办理社保费缴纳。(4)通过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缴费。
建议您直接联系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管理及政策制定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您可以拨打社保部门咨询热线12333或到社保部门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