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办税百问 » 正文

房开企业公司的样板间装修,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税服务开具-建筑发票-装修费,该发票未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 项目名称,是否不合规应该退回重开

gg2.jpg

2021-9-28 10:29: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请问房开企业公司的样板间装修,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税服务开具-建筑发票-装修费,该发票未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   项目名称,是否不合规应该退回重开。


 第三章 增值税发票开具特殊规定



  第一节 建筑服务


  一、建筑服务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发票开具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发票开具: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发票开具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