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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8 10:38:4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的规定, 土地用权转让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征收印花税,请问按什么计税依据征收?政府部门如何也要缴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