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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8 10:55: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外汇买卖的增值税问题。如果企业从事出口业务,从境外赚取一笔美元后,先是存入了境内银行的美元账户,而后又向银行申请换汇为人民币,这一过程涉及金融商品转让-外汇买卖的增值税吗?如果需要交纳增值税的话,应该按照何种汇率来确定最初外汇的买入价的人民币金额呢?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其附录《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因此,您可参考上述规定。如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