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纳税知识 » 正文

请问厦门税务系统是否能支撑,纳税人与扣款人户名不同成功签定三方协议并实际扣款功能

gg2.jpg

2021-9-29 10:0:2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3705446475J ,纳税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电子税务局网上税金 扣款是采用三方协议扣款,目前 用的是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银行账户,因内部资金要求税金需全部由省公司账户扣款(户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需用省公司户名及账号进行签定三方协议托收扣款。据了解,目前 全省别的地市都能实现实际纳税人与扣款方户名不同,可签定三方协议并扣款,1、请问厦门税务系统是否能支撑,纳税人与扣款人户名不同成功签定三方协议并实际扣款功能。2、税务系统假设支撑不同户名签定三方扣款协议成功,那银行方是否能提交扣款成功?


    对于企业,如银行账号开户人与纳税人不一致的,应提供开户人出具的《电子缴税扣款授权书》,授权纳税人从其账户中扣缴税款。《电子缴税扣款授权书》下载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首页  >  纳税服务  >  下载中心  >  表证单书及范本下载  >  税款缴纳 ”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税收征管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