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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批发销售农业用无人机导航系统,农机鉴定已经申请下来定为农机,可否享受农机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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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9 10:36:1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 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您销售农业用无人机导航系统若属于农机范围,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无需报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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