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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规模纳税人确认收入时,按出口服务适用0%税率?还是国内服务按3%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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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 11:3: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与美国母公司签合同,收取服务费。但是出差收集数据的对象是中国子公司和子公司的供应商,把资料整理、标准化后,提供给美国母公司聘请的美国律师。该小规模纳税人确认收入时,按出口服务适用0%税率?还是国内服务按3%税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二)航天运输服务。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

    10.转让技术。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七、本规定所称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一)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二)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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