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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10:14:5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系房地产开发企业,若所开发的项目已整体完工交付,部分房屋在交付后实现对外销售并收取房款,即销售现房,对此有以下疑问:
1.全额一次性收款方式销售现房,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2.以银行按揭方式销售现房,收到首付款时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收取按揭款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3.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现房,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非预收款销售不需要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