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10-15 10:50:5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因此,若你司在异地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有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则开票信息填写异地开户行是符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