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10-20 10:28:4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公司存在部分异地交流的员工,公司以公司名义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公司抬头的发票,租赁的住房作为异地交流员工的住房(会计列支非货币福利费),该向房租是否需要合并为该员工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