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纳税知识 » 正文

部分厂商开票税率有误,且不同意作废重开,作为发票接受方有何风险?

gg2.jpg

2021-10-21 14:37:5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一)、适用税率的确认:

1、机台拆机、装机:按安装服务适用9%增值税税率;

2、机台维修:按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适用13%增值税税率;

3、机台安装后的维护保养:按其他现代服务适用6%税率。

(二)维护保养与维修的界定、区分?

1、维护保养与维修如何区分?

2、年度/定期保养合同是否明确属于维护保养?

3、年度/定期保养合同中的损耗备件更换费用(含在保养合同内),是否确定属于维护保养,按6%税率开票。

(三)部分厂商开票税率有误,且不同意作废重开,作为发票接受方有何风险?


(一)是的。

(二)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维护是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仍对其进行定期保养。

(三)未按规定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合法有效凭证使用。

文件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发票开具  税收征管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