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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核定房产税原值作为固定资产价值入账,计提折旧后所得税能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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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 9:54:1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们公司建厂的时候,老板没有财务意识,在政府出让的土地上自己买建材找人盖的厂房,个人账户打款,也没有厂房建筑的发票,后来税务局来核定房产税的时候,规定了一个房产原值,财务按照这个原值每月计提折旧,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折旧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另外没有发票,没有公司账户打款记录,房屋建筑的固定资产怎么入账?

 

 

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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