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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5 11:15: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问题所述备注的纳税人识别号不是名称对应的身份证号,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因此,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