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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收取我公司的管理费,我公司能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收据台头是: “某县村级经济组织收款收据”并有椭圆形章,内容是上交管理费。请问这样的收据能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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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9:54:2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您可结合实际发生的业务类型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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