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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易前是否含税不是应该明确告知?而不是事后被要求补税?这总操作是否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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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 10:46:4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抖音直播购买了二手闲置全新未使用的包包,事前问了是否配件齐全,客服说只是没有盒子,但并未说没有发票。收到货后发现没有发票,于是找客服,说这个确实没有,然后我说那也可以,但是需要开具他们店铺的发票因为金额比较大。然后售后告诉我二手商品是不含税的,需要收取我3%的税费,如果我要开票就必须补齐税费!我就想知道,商品交易前是否含税不是应该明确告知?而不是事后被要求补税?这总操作是否违规?当提出要工作日咨询税务后,又改变说法,说因为我第一次购买未使用品,又可以开!但是我就想知道他们这样有没有违规,因为我应该怎样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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