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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的装修项目是否必须要到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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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 10:27:2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1.异地的装修项目是否必须要到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

2.预缴税款是否必须到当地税务局办理?有没有快捷方便的方法,比如网上申请预缴。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2.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增消所综合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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