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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 11:10:4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开具的劳务费及服务费类的发票,缺少单位、数量、单价,是否为合规票据,有没有纳税风险?如果为不合规票据,应该怎么开具单位、数量、单价?合同内容为矿山提供安撤劳务或者钻孔服务。谢谢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对于数量、单价、规格型号栏次,建议结合实际业务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