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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 17:18:3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公司只有3个人,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享受免交2019年残保金,电子税务局没有核定残保金。请问,我公司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在税务局申报残保金么?是去大厅核定申报么?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9年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豫残联【2019】49号)规定,第一条 凡本省行政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郑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6%,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第四条 参加残疾人就业审核和申报缴纳残保金可选择网上审核、申报或现场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也应进行“零申报”。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豫残联【2020】22号)规定,第一条 ……(二)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政策 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因此,如果您企业符合标准享受残疾人保障金暂免的优惠,也应该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相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