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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2020年需按本公告执行,但公告未列名软件企业的认定条件,请问还是参照财税2016 49号问文第四条的条件进行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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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 10:9: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发布后,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2020年需按本公告执行,但公告未列名软件企业的认定条件,请问还是参照财税2016 49号问文第四条的条件进行认定吗?


  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第三条规定,软件企业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具体条件待国家层面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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