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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税务备案的会计准则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年中是否可以转为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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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 10:20:3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1、我公司税务备案的会计准则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年中是否可以转为企业会计准则?
2、如果年中可由小企业会计准则转为企业会计准则,是否可以在电子税局直接变更?
3、变更后会造成税务系统财务报表的变化,两个准则对应的报表口径会有所不同,变更后按照会计准则填列,跟之前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填列有差别,请问这种差别是否会影响正常的纳税申报?

 

 一、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规定,二、适用范围(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是否在减免税期间,均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上报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增值税、定额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以及实行法定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可不报送。未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可不报送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等规定要求。纳税人应结合自身所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行业的不同情况,对照下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应的财务报表……
    二、根据《河南省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规定,1.1.3.2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一、事项类别】……网上办理:是……【二、业务概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五、办理规范】……(三)注意事项……2.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提交电子资料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参考标准及完善网上办税系统的通知》(税总发〔2018〕32号)第二条规定,各省税务机关应当遵照《参考标准》,升级完善网上办税系统,制定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的接口规范并开放接口,实现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的对接,支持自动计算应报税税额功能和更正申报表功能,支持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格式与纳税申报财务报表数据格式之间的自动转换(经参数配置),实现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缩短企业的纳税申报时间。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及您的描述,您应结合自身所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行业的不同情况,对照上述文件所附表格,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应的财务报表。您可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业务。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已实现对接,支持自动计算应报税税额功能和更正申报表功能,支持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格式与纳税申报财务报表数据格式之间的自动转换(经参数配置),实现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缩短企业的纳税申报时间。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由航天金穗公司开发维护并提供技术支持,如您具体操作问题,您可以拨打400-011-0088热线向航天金穗公司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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