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纳税知识 » 正文

代扣代缴增值税只要提交“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是吗?

gg2.jpg

2021-11-3 11:18:3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外贸出口企业,国外个人A在国外为我司介绍业务(邮件往来),付佣金单笔不超过5万

1、是否要做“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2、扣缴义务人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需要A的护照信息吗

3、代扣代缴增值税只要提交“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是吗?



    1、根据《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公布)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承包工程作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修缮、装饰、勘探及其他工程作业。

  本办法所称提供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咨询经纪、设计、文化体育、技术服务、教育培训、旅游、娱乐及其他劳务活动。” 问题所述情况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劳务,不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办理材料: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报告表》2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代扣代缴增值税填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2份。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税收征管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