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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4 9:49: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员工于2019年12月份退休,2020年3月份和6月份分别补发了以前工工资并在发放当月申报个税;请问个税计算时扣减费用是仅按当月5000元扣除,还是按照全年累计费用扣除? 比如在3月份补发是扣5000元还是扣15000元?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