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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4 10:57:2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购入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销售时适用税率13%。
一般纳税人购进小汽车如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具体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