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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9 9:58:2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1. 这个免征是指就金融机构可以免印花税,还是指金融机构和小型、微型企业的印花税双方都可以减免?
2. 这个减免政策2021年还有吗?持续到什么时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规定,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本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