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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9 9:59: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现将对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的具体办法规定如下:一、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环节为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二、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交割时的不含税价格(不含增值税的实际成交额)。
二、根据《关于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国税函发[1994]103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国税发(1994)244号《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下发后,有关单位不断询问对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的具体政策。为了有利于这一征税规定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征税范围 对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的范围,仅限于进入期货市场交易的各种农业产品和工业品。二、纳税环节 货物期货缴纳增值税的环节为期货货物的实物交割环节和在交易所有组织的仓单转让环节。
三、根据《关于期货货物征收增值税具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026号)规定,一、以会员单位为纳税人。无论是客户或会员本身发生的实物交割或仓单转让业务,一律视作会员单位本身的业务,由会员单位统一交纳增值税。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货物期货缴纳增值税的环节为期货货物的实物交割环节和在交易所有组织的仓单转让环节。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界定是否缴纳增值税。具体事宜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