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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 14:24:2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公司购进货物,货款支付由公司员工个人代为支付后报销。开具的发票会因我公司付款账户不同而对进项抵扣限制吗?
请你们不要再电话回复,我请求在官网留言回复我,电话回复只是在敷衍我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的规定:“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因此,建议参考上述文件开具发票。若您对此任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相关问题,我们可以将您的疑问以咨询工单的形式流转至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