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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不动产网上办税,增量房申报时提示『没有网签信息』。已签商品房买卖合同2年,请问如何才能申报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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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7 10:17:2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你好,我在使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不动产网上办税,增量房申报时提示『没有网签信息』。已签商品房买卖合同2年,请问如何才能申报契税?


    根据《山西省常用税费业务办理手册 (2.1 版)》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及相关资料,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契税申报。【电子税务局办理流程】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如无法正常办理的,请到办税服务厅人工窗口办理业务,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1.《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2份。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首次申报或税源信息发生变化《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2份;2.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3.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4.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享受契税优惠:减免契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及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关于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系统操作问题,您可以拨打0351—9511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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