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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2 10:26:1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请问收到的工程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填写单位、单价等信息,是否影响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能否抵扣,该发票是否合规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因此,问题所述情况,项目填写不齐全,应退回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