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11-23 10:23:5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作为一般纳税人,与对方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含人工)。 对方开具发票为“建筑服务*租赁费”。(注: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那么,我司缴纳印花税时,印花税合同类型是选择“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还是“财产租赁合同”?请解答,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因此,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建议您参考您签订合同性质,具体判断是属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还是属于财产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