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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10:56:5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天津市总工会最新通知文件,自三季度起,尚未筹建工会组织的单位,暂不通过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筹备金;筹建工会组织的单位,在经上级工会组织批准确认,并由总工会增加工会经费(筹备金)税费种认定后,再申报缴纳建会筹备金。
因此,您有疑问具体请咨询工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