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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11:39: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公司是大米生产企业,属一般纳税人,稻谷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下脚料米糠和谷壳,是否属免征增值税产品?我现在要开发票给客户,我开发票时税率是选择免税,这样对吗?我看了相关文件,我个人理解米糠和谷壳发票的税率应该是免税,怕理解有误,麻烦帮忙看下附件,发票的开具是否正常,麻烦回答直接点哈,谢谢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规定:“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请参考《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所列农业产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