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纳税知识 » 正文

同一宗地既有符合免征房产税的房产、又有应税房产,请问土地价值是否可以按照2类房产建筑面积在总建筑面积的占比确定占用土地面积占比,并据此分别确定计入2类房产原值的地价?

gg2.jpg

2021-11-30 10:24:4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公司宗地容积率大于1,同一宗地既有符合免征房产税的房产、又有应税房产,请问土地价值是否可以按照2类房产建筑面积在总建筑面积的占比确定占用土地面积占比,并据此分别确定计入2类房产原值的地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40号)规定:“二、关于对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多层建筑用地的征税问题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土地使用税。”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税收征管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